一、特种设备作业项目取证范围名称:特种设备安全管理(A);锅炉作业(G1);压力容器作业(R1);气瓶作业(P);起重机作业(Q1、Q2);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(N1)
二、法定依据:TSG Z6001-2019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》及相关的国家法律、法规
三、申请人条件:符合考核项目规定的所有条件
四、办理程序
1、新取证办证程序:考生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或户籍(工作单位)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报名(也可到考试机构代为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)→上传或提交报名申请表中所列材料→发证机关审核考生报考条件→审核通过后考生持受理通知单参加考试(理论和实际操作) →发证机关审查考试结果→审查通过后制证→通知领证。
2、复审办证程序:考生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或户籍(工作单位)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报名(也可到考试机构代为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)→上传或提交复审申请表中所列材料→发证机关审查考生复审条件→审查通过后制证→通知领证。
五、申请人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(户口或者居住证)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资料。
六、考试机构应当于考试前2个月公布考试时间、地点、作业项目等事项,需要更改考试时间、地点、作业项目的,应当及时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员。
七、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,并将考试结果报送发证机关。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查询考试成绩或办证流程。八、收费依据和标准:按相关标准收取。
九、有无数量限制:无。
十、复审
1、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,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(户口或者居住证)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。
2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》每四年复审一次。
十一、申请表格式文本:(见样本)
十二、咨询服务